中共嘉定区马陆镇委员会
关于批转《马陆镇选举委员会关于二00六年马陆镇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的请示》的通知
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同意《马陆镇选举委员会关于二00六年马陆镇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的请示》,现批转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按照执行。
中共嘉定区马陆镇委员会
2006年10月12日
附件:
马陆镇选举委员会关于2006年马陆镇
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的请示
镇党委: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设立上海市嘉定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和《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本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应在2006年12月中旬完成。为保证我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关于本次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
在中共嘉定区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换届选举工作班子,抓好组织落实
1、坚持在区委、区选举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马陆镇选举委员会,并经区选举委员会批准,由镇党委书记费小妹同志任镇选举委员会主任,镇党委副书记张舜明、镇人大主席王洪生同志任副主任,镇党委组织委员印耀华、镇党委宣传委员胡芳、镇人大副主席徐永根、镇总工会主席石玉明、镇团委书记朱利益、镇民政办负责人朱建忠、镇司法办负责人邵祥龙、镇人大秘书陆陈其、马陆派出所所长夏彬、戬浜派出所所长严龙等同志任委员。在镇选举委员会领导下,拟设立一室四组,协调分工如下:
选举工作办公室:由镇人大主席王洪生兼任主任,具体负责全镇选举工作。
组织组:镇党委组织委员印耀华同志兼任组长,负责选区划分,分配代表名额,搞好提名、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等工作。
宣传组:镇党委宣传委员胡芳同志兼任组长,负责选举工作各阶段宣传活动,编写宣传材料。
选民登记组:镇人大副主席徐永根同志兼任组长,负责选民登记各项工作。
选区联络组:镇人大秘书陆陈其任组长,负责选举工作各种材料及各选区工作事务的联络。
镇选举工作组抽调四名联络员,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408室。
2、各单位都要建立选举工作小组,各村(居委)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分管行政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配备两名条线干部为工作人员;各镇级公司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经理任副组长,配两名条线干部为工作人员。村、公司下属的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也应参照建立2-3人选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选举工作。
三、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条件
根据市人大常委的决定,嘉定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名额为228名,区人大常委会名额分配决定,马陆镇正式区代表名额数为18名,镇代表名额数为74名。根据马陆镇实际情况,拟划分为37个小选区,组合成9个大选区,以3选2的方式,同步选出74名镇代表和18名区代表。
根据嘉委发(2006)26号文件精神,人大代表的结构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适当提高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基层代表的比例;适当减少各级领导干部的数量,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占有一定比例。区代表中中共党员比例掌握在65%左右,镇代表中中共党员比例占70%左右;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5%。
要保证人大代表的素质,除了强调代表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备代表法规定的基本政治素质和要求外,还要求代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能参加代表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履行代表职责,正确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积极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为达到上述要求,从选举工作一开始,就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民意愿,深入宣传代表的广泛性和结构的合理性,正确引导选民提名、酝酿、协商好代表候选人。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性工作
区选举委员会决定本区人大代表换届工作5个法定日为:
11月22日 (星期三) 选民名单公布日
11月27日 (星期一) 代表候选人公布日
12月 7日 (星期四) 正式代表候选人公布日
12月10日 (星期日) 选民补正张榜日
12月12日 (星期二) 选举日
根据换届选举工作5个法定日的要求,马陆镇选举工作分为5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至10月19日)
1、镇选举工作组建立组织机构,确定选举单位;
2、制订选举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材料;
3、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
4、各选举单位建立选举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人员;
5、调查摸底参选单位、人口数和选民数。
(二)、选民登记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2日)
1、对选举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第一次培训;
2、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
3、设立选民登记站(分站);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4、核准无法行使选举权、停权、剥权人员的情况,并将组织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到选区,落实到选民小组;
5、对选举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第二次(如何联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培训;
6、11月22日选民榜张榜公布。
(三)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1月23日至12月7日)
1、各选区培训选民小组长,依法组织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连同组织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1月27日按选区张榜公布;
2、选民小组组织选民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各选区召开选民小组长会议,协商区代表正式候选人;
3、介绍组织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有关材料;
4、选举工作组会同选区,在反复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于12月7日张榜公布。
(四)投票选举阶段(12月8日至12月12日)
1、对选举工作小组成员进行第三次(如何搞好投票选举)培训;
2、确定各选区中心会场、委派会场主持人及工作人员,各选区把确定的选举投票形式、地点、时间,以公告的形式在选举日前公布;
3、12月10日选民补正榜张榜公布,发好选民证,印发选票,做好再次或另行选举的准备工作;
4、12月12日为选举日,区、镇选举工作组深入选区了解投票选举情况,确认各选区选举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并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五)总结阶段 (12月中下旬)
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上报选举资料。
本次换届选举,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各级组织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请示如有无不当,建议批转各村(居)委、公司及所属单位执行。
马陆镇选举委员会
200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