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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陆镇开展创安活动情况 |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创造与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良好治安环境,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马陆镇积极开展基层创造活动,努力打造“平安马陆”。
一、 指导思想:
开展基层创安活动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马陆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宗旨,牢固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发现、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创建举措:
(一)多方沟通与合作,共同打造“平安马陆”。
以马陆镇党委、政府提出的打造“平安马陆”为目标,围绕马陆新景建设,与综治成员单位齐抓共管,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情况复杂地段和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整治目标,有效预防和打击危害群众和破坏经济建设的犯罪目标,增强百姓的安全感和提高满意度。
(二)依靠群众,营造声势,全力维护马陆稳定。
群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量源泉。为此,综治工作将通过舆论工具,在全镇范围内为“打造平安马陆,建好民心工程”大造声势,形成人人为打造“平安马陆”出谋划策的良好局面,保持马陆治安长期稳定,促进马陆和谐发展。
三、创建内容:
马陆镇基层创安活动有以下几个内容组成:
(一)创建“安全社区”。“安全社区”创建以本市行政区划的街道、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是调动辖区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创建“安全小区”。以城镇居委会、乡镇村委会为单位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主要是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区内以入民宅盗窃为主的刑事案件,严密社区治安防范网络,提高辖区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
(三)创建“安全合格单位”和“安全单位”。该创建活动分为两级,各公安分(县)局和区(县)综治办评选出区级“安全合格单位”,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的直管单位由市公安局和市综治办评选出市级“安全单位”。隶属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治安管辖的市属科研、文化、出版等文化单位开展“安全合格单位”和“安全单位”的创建工作,参照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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