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附件-鼓励类
1.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限于合作
2.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限于合作
3.提高原油采收率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限于合作
4.物探、钻井、测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限于合作
5.汽车、摩托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超过50%
6.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
7.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外资比例不超过50%;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5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8.公路货物运输公司:不迟于 2002年 12月 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4年12月 11日允许外方独资
9.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限定条件见限制类第(五)
10.会计、审计:限于合作、合伙二、限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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