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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陆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镇“两新”组织党建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全镇“两新”组织发展形势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应对措施。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讨论并解答各总支(支部)在“两新”组织党建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协调工作。

2、各村、公司、经济城(工业园区)的“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具体部署“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分析已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党员管理及党组织活动是否正常;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政治指导员开展工作是否有效。同时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新路子,努力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小组与委派的政治指导员、“两新”组织业主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有关情况;倾听业主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关系,从而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政治指导员委派制度

1、凡尚未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两新”组织,都应由党的关系归属单位党组织负责向其选派政治指导员。

2、政治指导员必须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强的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一年以上党龄的党员。

3、政治指导员的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职工和会员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和道德法制教育。协助党组织对“两新”组织中的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4、政治指导员必须在镇“两新”组织政治指导员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政治指导员每月不少于2次到“两新”组织开展工作,并及时准确地作好记录,每月不少于1次向所派党组织汇报“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展情况。

5、严把政治指导员质量关,优化队伍结构,政治指导员的选派要在镇党委的指导下进行,已确定的政治指导员要在“两新”组织中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展工作。

6、加强对政治指导员的考核,对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的政治指导员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政治指导员,要及时调整更换。

三、教育培训制度

1、镇党委每年组织1—2期总支(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培训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新时期“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探索新路子,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

2、依托镇委党校,每年举办一期“两新”组织党建政治指导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能力,破解难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同时请部分政治指导员在培训班上进行交流发言,传授经验,共同提高。

3、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员的党性教育。已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的党员,要利用时间,有组织地进行党的先进性教育;流动党员的教育主要通过邮寄学习材料、督促自学、反馈学习体会和《党员联系手册》记录等形式进行,以提高他们学习的自觉性,确保党员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四、党员活动服务中心规定

1、党员活动服务中心工作对象:“两新”组织中已建的独立党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党员活动服务中心工作内容:(1)为下属各党支部和党员提供活动场所;(2)为因故未能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转接组织关系;(3)为有特殊情况的党员提供特殊服务;(4)开展党员党课教育活动,接纳一般对象和新社会阶层中优秀分子的入党申请,落实党建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发展;(5)组织党员开展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理论教育、提供时事形势的有关学习资料及党的基础知识查询服务。

3、党员活动服务中心工作方式:(1)确定每月接待日制度;(2)提供党员服务电话;(3)提供电脑网站查询;(4)定期与党员联系、定期发放学习资料制度;(5)发放党建服务卡。

五、试行《党员联系手册》制度

1、《党员联系手册》适用于组织关系在马陆镇的党员;

2、《党员联系手册》由镇党委统一制作,各基层总支(支部)负责发放和管理。

3、《党员联系手册》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不准将其用于使用范围以外的其他活动,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党总支(支部)报告,并申请补发。

4、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时,应携带《党员联系手册》办理登记手续。

5、党员每年应持《党员联系手册》自觉接受年检,对年检不合格者,按党章规定予以处理。

6、《党员联系手册》有效期两年,期满由各总支(支部)统一更换,逾期无效。

7、本制度自2003年7月1日起试行,有关事宜由镇党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六、考核制度

1、结合年终考核,每年年底对各总支(支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小组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开展是否正常有效;(2)应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是否建立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是否达到100%;(3)“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是否正常,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发挥;(4)政治指导员选派工作是否落到实处,政治指导员素质是否过硬,工作开展是否有成效;(5)党员活动服务中心是否真正能为需要服务的党员提供服务;(6)《党员联系手册》的发放、使用和管理是否严格、规范。

4、考核采取听汇报、看台帐、实地查看“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抽查部分“两新”组织党支部和委派政治指导员的“两新”组织,正确评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嘉定区马陆镇委员会

二00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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