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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陆镇信访办公室
 
  一、 信访办基本情况介绍:马陆镇信访办是政府接待上访群众的窗口,是马陆镇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信访办的基本职能: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 马陆镇信访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 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 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 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 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妥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 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三、 马陆镇信访办的办事依据
  根据《信访条例》和《上海市信访条例》的具体规定,结合本镇工作实际。

  四、 工作制度
  1、 坚持挂牌接待,接待走访人时应主动告知工号。
  2、 文明接待,态度热情,耐心听取和解答问题。
  3、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事项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4、 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员应按规定回避。
  5、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安工作,维护正常的信访接待秩序。

  五、 来访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 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 遵守信访秩序

  六、 办事纪律:
  (一) 文明接待,尊重信访人的人格,不得刁难和歧视信访人;
  (二) 按照信访工作的处理程序,及时依法公正地处理信访事项,不得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三)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不得接受信访人请客送礼,不得收受贿赂;
  (四) 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扩散信访人要求保密的内容,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五) 对信访人关于相关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查询,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当如实答复,不得拒绝;
  (六) 妥善保管信访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七、 监督投诉渠道: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联系电话:5915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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