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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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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方针政策,认真旅行对本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
2、安全办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刻苦钻研、敬岗爱业、诚信待人。
3、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和落实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决定。
4、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能,配备素质好、业务水平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形成本地区安全生产分级职责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
5、组织对辖区内工业、危险化学品、公众娱乐场所、木制家具行业、特种设备、建筑工地等实施监控和检查,做到职责分明,措施到位,分级监控,定期检查。
6、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多种形式消防体系,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升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7、增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及设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全镇居民进行交通法宣传,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8、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遇到突发事件,要迅速到达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按预急方案操作。
联系电话:021-5915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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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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