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人大代表必须和所在选区的选民保持密切联系,每个代表在一年内至少进行两次联系选民活动,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沟通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联系选民的方法:
1、走访选民。利用一切时机,广泛接触选民,了解群众思想和意见。
2、建立联系网络。在本选区范围内,通过单位和村(居)委确定3-5名联系人,形成网络,建立制度,保持联系,了解选民的要求和呼声。
3、利用视察活动联系选民。深入基层实地视察,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听取意见。
4、召开选民座谈会。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听取意见,向群众传达人代会精神,了解人代会决议贯彻实施情况。
5、定期汇报工作。代表应向选民汇报自己的代表工作和向选民述职的形式,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三)代表小组组长应把本小组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情况,形成文稿,交镇人大办备案。
马陆镇人大办
二○○八年一月